菏泽市定陶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目 录
为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区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要加强监管,不能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本方案适用于菏泽市定陶区内声环境管理。
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结合我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用地现状,共划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2类、3类、4类,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如表1所示。
表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dB(A) | 夜间 /dB(A)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a | 70 | 55 |
4b | 70 | 60 |
我区此次划分后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55.6平方公里,其中1类区10.4平方公里,2类区34.1平方公里,3类区11.1平方公里,4a类区涉及道路交通干线25条,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1条。
1类区共10.2平方公里,分为2个区域。
(1)新城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北环路-山南路-郜秦路-青年路-北环路-京九铁路-翡翠湾小区东边界-府前大道-东丰路-人民路。面积为6.2平方公里。
(2)城西北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北环路-人民路-定陶新河-西环路。面积为4.2平方公里。
2类区共34.1平方公里,分为4个区域。
(1)老城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东丰路-京九铁路-济阴路-班枝路-南环路-人民路。面积为9.6平方公里。
(2)城西南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定陶新河-人民路-南环路-西环路。面积为7.0平方公里。
(3)城东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北环路-东环路-南环路-鲁花东路-兴华路-鳞迹路-定陶新河。面积为14.4平方公里。
(4)仿山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仿山风景区北边界-仿山河-山南路-希望路-京九铁路-北环路-青年路-郜秦路-山南路-北环路-人民路。面积为3.1平方公里。
东部工业片区:该区块边界由北边界开始,顺时针依次为稻香村集团北边界-汽车小镇北、东边界-盛阳路-定陶新河-鳞迹路-兴华路-鲁花东路-南环路-班枝路-济阴路-京九铁路-东丰路-府前大道-京九铁路。面积为11.1平方公里。
4a类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距离要求见表2)区域。4b类区为铁路干线(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距离要求见表3)的区域。4a类区涉及道路交通干线25条,总长度105.7公里,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1条,总长度6.9公里,两侧划分4类区的道路、铁路名录详见附表1、2。
表2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4a类功能区距离的划定
交通干线类型 | 划分距离 /米 | 相邻功能区类型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0 | 3类区 |
表3铁路干线两侧4b类功能区距离的划定
交通干线类型 | 划分距离 /米 | 相邻功能区类型 |
铁路干线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0 | 3类区 |
当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交通干线两侧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2)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当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第一排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物两侧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见表2)的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为4a类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地面段公路或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高路基公路或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或城市道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铁路、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没有护网的按一般公路或城市道路相关情况处理。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我市声环境管理的需要,按照以下要求明确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乡村村庄以及位于乡村的连片住宅区,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乡村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独立于乡村集镇、村庄的工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区域,根据实际用地性质执行3类区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参照4类区划分)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六、其他规定
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居住区执行2类区标准。
未列入本划分方案的交通干线(次干路及以上道路,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内河航道,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距离要求见表2和表3)区域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菏泽机场建成运营前,机场周围声环境按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管理。建成运营后,机场周围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源类型分别执行相应标准。对于飞机起飞、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要求,其中,飞机噪声影响区域按照《波音现金赌博投注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预测结果进行确定。对于飞机噪声以外的声源,按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进行管理。
本方案自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方案由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序号 | 路段起止点 | 道路长度 /公里 | 道路等级 | |
1 | 兴华路 | 西环路-东环路 | 9.3 | 主干路 |
2 | 府前大道 | 西环路-东丰路 | 5.5 | 主干路 |
3 | 东丰路 | 人民路-东丰路 | 3.9 | 主干路 |
4 | 济阴路 | 人民路-站前路 | 3.4 | 主干路 |
5 | 人民路 | 西环路-南环路 | 7.6 | 主干路 |
6 | 青年路 | 希望路-南环路 | 5.8 | 主干路 |
7 | 范阳路 | 北环路-南环路 | 6.5 | 主干路 |
8 | 广州路 | 稻香村集团北边界-春蕾路 | 1.5 | 主干路 |
9 | 北环路 | 西环路-东环路 | 9.0 | 次干路 |
10 | 南环路 | 西环路-东环路 | 9.0 | 次干路 |
11 | 东环路 | 北环路-南环路 | 6.5 | 次干路 |
12 | 西环路 | 北环路-南环路 | 6.1 | 次干路 |
13 | 古塔路 | 人民路-府前大道 | 2.8 | 次干路 |
14 | 陶朱公大街 | 人民路-范阳路 | 2.3 | 次干路 |
15 | 府北路 | 人民路-青年路 | 1.8 | 次干路 |
16 | 郜秦路 | 人民路-青年路 | 1.9 | 次干路 |
17 | 红蓝路 | 班枝路-站前路 | 0.5 | 次干路 |
18 | 希望路 | 人民路-京九铁路 | 2.9 | 次干路 |
19 | 梁王路 | 范阳路-东环路 | 3.9 | 次干路 |
20 | 鲁花东路 | 梁王路-南环路 | 3.7 | 次干路 |
21 | 班枝路 | 济阴路-南环路 | 1.0 | 次干路 |
22 | 陶驿路 | 郜秦路-济阴路 | 4.1 | 次干路 |
23 | 站前路 | 兴华路-南环路 | 2.2 | 次干路 |
24 | 白土山路 | 古塔路-陶朱公大街 | 0.9 | 次干路 |
25 | 鳞迹路 | 盛阳路-兴华路 | 3.6 | 次干路 |
序号 | 铁路名称 | 起止点 | 铁路长度 /公里 |
1 | 京九铁路 | 稻香村集团北边界-南环路 | 6.9 |